2026年7月10日,税务部门集中公布了一批网红网店偷税案件,7个涉案主体无一逃脱。这次集中曝光,距离当年4月网红白冰偷逃税被罚1891万元的通报仅过去两个多月,显示出税务部门对直播电商行业税收监管的持续高压态势。

根据通报,2021年至2023年,许静婉在网络平台从事直播带货经营活动,通过私人账户收款隐匿收入、转换收入性质等方式,少缴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税费共计313.45万元。2022年至2024年,陈旭在网络平台从事直播带货,通过转换收入性质、进行虚假申报等方式,少缴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税费共计167.46万元。2021年至2024年,郭晓峰在网络平台从事网络直播带货,通过隐匿收入、进行虚假申报等方式,少缴个人所得税等税费共计97.74万元。2020年至2023年,汪一芳在网络平台开设直播从事服装销售和引流推广医疗美容咨询相关服务,通过私人账户收款隐匿收入、进行虚假申报等方式,少缴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税费108.55万元。

除了四名个人主播,还有三家网店经营主体上榜:2023年至2024年,聊城开发区奶泡商贸经营部在网络平台销售货物,通过私人账户收款、未依法办理税务信息确认及纳税申报等方式隐匿收入,少缴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税费544.72万元,是7起案件中涉案金额最高的;2022年至2024年,船山区超人通讯经营部在某平台开设网店从事手机销售,通过私户收款隐匿收入、进行虚假申报等方式,少缴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税费共计281.71万元;2021年至2023年,北京春楠亲妍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主要提供妆造培训等业务并在平台线上进行引流,通过使用私人账户收款隐匿收入、进行虚假申报等手段,少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费款共计104.88万元。目前,以上人员涉案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均已全部追缴入库。

这批案件的手法与此前查处的360余起主播偷逃税案如出一辙:私人账户收款、隐匿收入、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网红普遍采用公域引流、私域变现模式,收入渠道分散且交易隐蔽,私户收款泛滥、公私收支混杂,形成难以全面监管的灰色空间。但金税四期工程全面落地后,税务、银行、平台、工商等多部门数据壁垒被打通,资金流、发票流、信息流三流合一,税收大数据异常筛查让这些隐匿收入的手段无所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