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上海证监局披露针对上海宽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上海科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2023年、2024年年报存在虚增收入的虚假记载,虚增占比最高达20.92%,被给予警告并罚款400万元。
经查,自2023年起,上海科技参与鸿云供应链有限责任公司主导的农产品贸易业务,该业务上下游合作主体均由鸿云供应链指定,且多为其关联主体。上海科技在该业务中仅承担垫资义务、按约定比例收取资金使用费,既不实际控制相关农产品货物,也不负责运输等环节,实质是以贸易为名义的资金融通业务。但公司对此类业务采用总额法或净额法核算并确认营业收入,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直接导致连续两个年度财报虚增收入:2023年虚增2490.55万元,占当期营收14.56%;2024年虚增360.46万元,占比高达20.92%。
公司此前已于2026年4月30日发布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完成追溯调整,并在调查中提出申辩,称主观上不存在虚增故意且已主动补救,请求从轻处罚,但申辩意见未被采纳。这起案件再次警示上市公司:以贸易之名行融资之实、虚增营收粉饰报表,终究逃不过监管的穿透式核查。\n\n案件的另一个看点是公司的申辩:上海科技称主观上不存在虚增收入的故意,且已主动完成差错更正、配合调查,请求从轻处罚。但上海证监局经复核认为,此前拟定的量罚标准已综合考量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对申辩意见不予采纳。这传递出明确的监管态度——“不知情”“已整改”不是免罚的挡箭牌。对上市公司而言,以贸易为名行资金融通之实、虚增营收粉饰报表,终究逃不过穿透式核查;与其事后申辩,不如事前守住会计准则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