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晚,影视投资商“东阳嗨乐影视娱乐有限公司”在社交平台发表题为《范小姐,请还钱》的公开信,向范冰冰及其弟弟范丞丞公开讨债,涉及金额达6700万元人民币,将这桩陈年投资纠纷再次推上风口浪尖。

事件源于2017年“嗨乐影视”与范冰冰控股的“无锡爱美神影视文化有限公司”签约,共同投资拍摄电视剧《巴清传》(原名《赢天下》)。该剧杀青后尚未播出,男一号高云翔在澳洲涉性侵案发,剧方启用范冰冰当时的男友李晨替代高云翔的角色重新拍摄。补拍完毕后,该剧“万事俱备,只欠开播”——但2018年5月,范冰冰被曝签订“阴阳合同”涉偷税漏税,遭到调查,个人被追税及罚款共缴逾8.8亿元,其控股的“爱美神”公司也被罚款5500万元。从此,《巴清传》无法播出,“嗨乐影视”遂起诉索还投资款。

2021年9月,北京市高级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判令“爱美神”公司向“嗨乐影视”返还投资款本金及收益6700万元,并支付违约金。但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爱美神”公司名下已无任何财产,之后宣布破产。

“嗨乐影视”在公开信中称,虽然法院已判决5年,但范冰冰方以公司破产、清算为由,迄今“没付半毛钱”。公开信还质疑范冰冰一家通过“金蝉脱壳”转移资产逃避债务:根据破产审计报告和银行流水,“爱美神”公司在2018年至2020年向范冰冰名下的另两个工作室转入逾2亿元,向艺人王源方面汇出930多万元,向范丞丞工作室转入上千万元;2020年9月,范冰冰将“爱美神”74.5%股权转让给周海国,其余股权由1950年出生的老人邢汝祥受让;2024年5月法院宣告“爱美神”破产,裁定书显示“没拿到完整的财务账簿,没法清算”。债主还援引媒体报道称范冰冰自创美妆品牌2025年销售额达18亿元,质疑其放任名下债务5年不还,是刻意赖债。

据报道,“爱美神”股东周海国9月25日回应称“律师会处理,内部也在取证”。截至目前,范冰冰和范丞丞及其工作室团队尚未针对这封公开讨债信作出回应。有律师指出,本案核心焦点在于有限责任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终审判决的被执行主体是“爱美神”公司而非范冰冰个人,除非债权人能拿出确凿证据证明存在“人格混同”或恶意转移资产,否则范冰冰个人在法律上并无直接偿还义务。“嗨乐影视”表示,将另行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法院判令范冰冰、范丞丞个人对该笔债务承担连带清算或赔偿责任。